梅艳芳哥哥起诉电影梅艳芳侵权
梅艳芳传记电影《梅艳芳》与商标权争议事件
在2021年12月,一场关于著名艺人梅艳芳的传记电影《梅艳芳》与她的兄长梅启明之间的商标权争议引发了公众的关注。以下是关于这一事件的详细梳理:
一、诉讼核心争议
1. 商标权主张:
自2004年11月24日起,梅启明声称持有“梅艳芳”及“Anita Mui”的商标权,这些商标覆盖包括贵金属、服饰以及电影等多个类别。到了2018年,他进一步通过申请“防御商标”来扩大其商标权的适用范围。
2. 侵权指控:
梅启明指控电影《梅艳芳》的制片方安乐影片有限公司未经其同意,使用了上述商标。他认为这构成了商标侵权、冒名行事及误导公众,并要求法庭禁止电影公司继续使用相关商标、交出侵权物品并赔偿损失(具体金额未明确)。
二、被告方回应与法律争议
1. 安乐影片立场:
制片方表示,电影的筹备及制作过程中全程有法律团队参与,确保所有操作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他们辩称,梅启明的商标因“期满未续展”而失效。
2. 商标状态争议:
公开信息显示,“梅艳芳”商标原本由梅艳芳纪念有限公司持有,其国际分类为珠宝钟表。该商标因未按时续展而失效。
3. 法律分析:
律师对梅启明胜诉的可能性进行了评估,认为其可能性较低,主要原因包括商标的实际状态(如是否已注销)以及传记电影使用逝者姓名可能被视为合理使用。
三、事件背景
电影《梅艳芳》概况:
这部电影由梁乐民执导,讲述了梅艳芳的生平故事。自2021年11月上映以来,票房成绩不俗,突破了亿元大关。
梅启明过往争议:
梅启明长期被指责利用梅艳芳的遗产谋利。此前,他曾因与梅母在遗产问题上的分歧而引发矛盾。
四、社会舆论与反响:
这一事件引发了公众的广泛关注与讨论。很多人对梅启明的动机表示质疑,认为他可能是借此诉讼来博取关注或谋取经济利益。这一案件也引发了关于名人姓名商标权与影视作品合理使用界限的深入。许多人开始关注在艺术创作与商业利益之间,如何界定合理的界限。这一案件无疑为未来的类似事件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和社会讨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