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天酒店游客仅住1天被赶走
在充满魅力的云南之旅中,却发生了令人遗憾的事情。重庆游客王鹏飞先生于2024年3月,在云南某旅行社的直播间,预订了一次西双版纳的冒险之旅“西双版纳5天4夜纯玩私家团”。他为此支付了3988元,满心期待着在宣传中所承诺的五星级酒店的连续四晚住宿。现实却大相径庭。王先生仅仅享受了一晚的奢华后,就被要求退房,理由仅仅是“房费仅支付一晚”。他被安排至距离原酒店13公里外的另一家酒店,这无疑破坏了他的旅行体验。面对这样的遭遇,王先生投诉后得到的仅仅是一个500元的赔偿方案。
此事件的发生,其问题核心在于虚假宣传和合同违约。旅行社在宣传时承诺的“五星级酒店连住四晚”,在实际操作中并未履行,反而将游客转至其他酒店。这种行为涉嫌虚假宣传,且未提前告知游客可能存在的风险,合同中也没有明确的免责条款。部分旅行社以“超高性价比”为诱饵,却在实践中降低服务标准或临时调整行程以压缩成本。这种模式下,游客往往维权困难,因为合同中常常含有隐秘的免责条款,如“酒店可能调整”。
从法律角度看,旅行社的行为属于合同履行瑕疵。根据《民法典》第582条,旅行社未按约定提供住宿服务,需承担违约责任。消费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对于行程结束后主张“全额退款”的要求,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
对于此类事件,消费者维权途径主要包括协商与投诉。首先尝试与旅行社或平台协商解决问题;若协商无果,可以向12315投诉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消费者还需注意证据留存,如合同、宣传页面截图、沟通记录等,都是维权的重要依据。
在此,我们为未来的旅行者们提供避坑建议。选择正规旅行社,避免被“低价团”的诱惑所误导。签订合同时需细化条款,明确行程安排、酒店品牌及违约责任等,避免模糊表述带来的困扰。警惕直播宣传中的承诺,确保口头承诺转化为书面合同,因为口头承诺无法律效力。
这起事件暴露出部分旅行社利用信息不对称和合同漏洞侵害游客权益的问题。作为消费者,提高合同审查意识至关重要。在享受旅行的也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遭遇类似纠纷时,及时留存证据并依法维权,是每个消费者的权利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