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日报评村民私自建桥被判刑

平安健康 2025-05-01 01:34平安健康www.baidianfengw.cn

在盛夏的2023年7月,一场关于浮桥的争议在某一村落中掀起波澜。村民黄德义因未经审批便在河道上搭建了一座浮桥,并在桥上收取过桥费用。这一行为被当地水利部门认定为非法建桥,并导致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其两年有期徒刑,缓刑两年执行。这一事件在社会的各个角落激起了广泛的热议。

争议的焦点无疑集中在了几个核心问题上:

执法的合法性与民众日常生活的需求之间的矛盾冲突引人注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规定,任何建桥活动都需要经过水利部门的审批并符合严格的安全标准。黄德义的行为显然未履行这一程序,其收费行为也违反了公路法的相关规定。农民日报指出,这种执法方式过于强调“程序违规”,却没有真正解决群众出行困难的现实问题,因此也引发了对于“只执法不办事”的质疑。

关于收费的性质与公众认知的偏差也是舆论关注的焦点。法院认定黄德义通过浮桥收取的5万余元为“非法所得”,但部分村民对此持有不同的看法。他们自愿付费并认可浮桥的便利性,甚至有的村民退还了法院追缴的费用。舆论普遍认为,自愿付费与强制收费之间存在本质的差异,这也使得判决结果与公众的“善举”认知产生了冲突。

执法方式与基层治理的反思也是不容忽视的问题。农民日报的评论强调,乡村治理需要在法律刚性与民生弹性之间取得平衡。如果只是简单地处罚而不考虑疏导(比如协助补办手续或规划替代通行方案),可能会激化矛盾,背离“执法为民”的初衷。

后续进展引人关注。黄德义已经提出了申诉,要求重新审理此案。洮南市水利局的回应称,拆除浮桥是因为其安全风险不可控,而且程序违规的问题无法通过事后追认来解决。舆论也在呼吁完善基层公共设施建设,避免类似“以罚代管”的现象发生。

这一事件不仅是一场关于个人行为的争议,更是揭示了基层治理中的深层矛盾。农民日报的评论指出,执法不应该只是停留在处罚的层面,更需要回应群众的实际需求,更加人性化的解决方案。在这个过程中,如何平衡法律的严肃性与民众的实际需求,如何真正做到“执法为民”,无疑是我们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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