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药停用停产
一、特酚伪麻片和特洛伪麻胶囊的停用(2018年回顾)
在不久前,国家药监局于2018年11月30日发布重要公告,特酚伪麻片和特洛伪麻胶囊因存在心脏毒性不良反应的问题,其使用风险超过了所能带来的益处。药监局果断决定立即停止这两种药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同时撤销相关的药品批准文件。
对于已经上市销售的药品,责任落在了丽珠集团和石药集团等生产企业身上。他们迅速展开召回行动,这一工作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召回的产品都在地方药监部门的严格监督下进行销毁,以确保公众安全。
这两种药物主要用于缓解因感冒引发的头痛、发热、鼻塞等症状,其成分包括对乙酰氨基酚、盐酸伪和特非那丁。它们的停用,无疑对广大患者来说是一个提醒,需要更加关注药品的安全问题。
二、警钟长鸣:含PPA成分的感冒药的停用(2000-2001年)
在2000年,全球多国(包括中国、美国、墨西哥)紧急停用了含有苯丙醇胺(PPA)的感冒药。原因是这种成分可能引发中风、心律不齐等严重不良反应。这可谓是对药品安全的一次重大警示。
在中国,国家药监局在2001年6月作出反应,撤销了所有含有PPA的药品的生产批号,明确要求停止其生产和销售。已经生产的药品也需要在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督下进行销毁。
三、消费者指南:如何避免药品安全风险
对于广大消费者来说,如何避免药品安全风险至关重要。要避免购买含有特酚伪麻、特洛伪麻或PPA等风险成分的药品,购买时请务必查看药品说明书中的有效成分。要关注国家药监部门发布的药品安全公告,及时了解药品风险信息,切勿使用已停用的产品。
药品安全关乎每一个人的生命健康,任何药品的使用都应遵循医嘱,切勿自行判断,盲目用药。每一次药品的停用都是对药品安全的一次警示,我们应该从中吸取教训,更加关注药品的安全问题,保障自身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