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天降大狗砸瘫获赔超百万

平安健康 2025-08-19 18:46平安健康www.baidianfengw.cn
一、事件概述 在2018年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广州白云区的张萍女士在工业区遭遇了一场不幸。一只巨大的犬只突然从高空坠落,无情地砸中了她,导致张萍女士不幸高位截瘫,遭受一级伤残的悲痛打击。那只犬只逃逸后,至今仍然下落不明,饲养人的身份也成谜。 二、责任认定与判决详解 1. 法律基石: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结合事件的具体情况,安全保障义务被激活,第1254条关于高空坠物责任的规定也适用于此。由于无法确定实际侵权人,因此负有管理义务的主体需承担责任。 2. 责任归属:经过深入调查,责任主体被明确为建筑物的出租人蔡某彰以及天台的使用方煌某公司。 蔡某彰:作为出租人,未能对公共区域采取必要的安全管控措施。 煌某公司:在天台上种植作物却未设置任何防护措施,对张萍女士的受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赔偿金额:经过公正的判决,两被告需连带赔偿张萍女士共计117.38万元。这一金额涵盖了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约占原告原索赔金额300万元的39%。 三、案件独特性阐述 此案具备多个与众不同的特点: 1. 罕见高空坠物事件:不同于常见的建筑坠物事件,此次的坠落物是一只活体犬只,且其饲养人的身份始终无法查明。 2. 责任主体的精准定位:此案并未采取“全楼连坐”的方式,而是精准地追责到直接的管理方。 3. 社会影响深远:此案曾作为试题出现在当年的司法考试中,引起了公众对高空安全问题的广泛关注与重视。 四、法律要点的进一步解读 此案在法律层面上也有多个要点值得注意: 1. 若犬只的饲养人能够被查明,那么应依据《民法典》第1245条的规定,由饲养人承担动物损害责任。 2. 物业的责任:根据《民法典》第1254条的规定,物业公司在管理区域内未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也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案的判决结果不仅为同类案件提供了宝贵的参考,也为公众敲响了高空安全的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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