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拿现金买手机被老板哄吓拒售

平安健康 2025-08-22 13:11平安健康www.baidianfengw.cn

近日,河南安阳发生了一件引人深思的事件。两个年龄在9到10岁之间的男童,怀揣数百元现金,走进了一家手机店,希望购买手机。店主李女士以“从不向未成年人出售商品”为理由,委婉地拒绝了他们的请求。接下来,她花费了十多分钟的时间,通过耐心劝导和适时的“哄吓”,成功让这两个孩子将现金带回家,交给他们的家长。

这一事件涉及了法律和社会多个层面,值得我们深入。

一、法律视角

根据《民法典》第十九条的规定,8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购买高价值商品,如手机,需要得到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追认。商家有权拒绝此类交易。如果商家向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出售高价商品,而家长拒绝追认,那么交易行为将被视为无效,商家需要退还货款。

二、商家行为的正当性

李女士坚守一种商业道德,那就是“昧良心的钱不挣”。在她长达16年的经营生涯中,她始终坚持向未成年人出售商品的原则。她通过“哄吓”的方式,比如提醒其他商家可能会对未成年人进行价格欺诈,这是一种合理的劝导手段。她的行为最终成功地保护了未成年人的权益。

三、社会意义

这个事件被人民网等媒体誉为“良心商家”的典范。在2024年的法院典型案例中,类似未成年人消费纠纷中,商家配合退货退款的案例是普遍的处理方式。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也建议家长应加强未成年人的财商教育,建立合理的消费沟通机制。

这个案例生动地展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实践中的交融。李女士作为商家,不仅遵守了法律规定,更展现出了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她的行为不仅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也为我们所有人树立了一个良好的道德榜样。在消费社会中,我们需要更多像李女士这样的商家,共同为构建一个公平、正义、和谐的社会环境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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