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警官学院工作分配(陕西职业警官学院)
第一章:开篇总述
呈现在您眼前的是陕西警官职业学院的招生章程,为了有序进行招生工作,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本章程。本章节不仅为您概述了招生的基本原则,也为您揭示了适用人群,即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
第二章:学院概况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由陕西省举办、教育部备案,并由陕西省公安厅主管、陕西省教育厅进行业务指导。学院围绕陕西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需要,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实战型、职业型人才。学院目前拥有灞、雁塔、秦都等三个校区,全体学生在灞校区学习生活。
第三章:招生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为了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陕西警官职业学院设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院领导和分管招生工作院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我们郑重承诺,陕西警官职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对于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们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章至第六章:关于报考、录取、及招生的其他细则
接下来,我们将详细阐述报考的条件与流程、录取的规则与标准以及招生的其他重要细则。我们深知每一个细节都与考生的未来息息相关,因此我们将以清晰、准确的语言描述每一个步骤和环节。我们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让每一位考生都能充分了解陕西警官职业学院的招生政策,确保每一位考生都能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中竞争。
第七章:结束语
感谢您对陕西警官职业学院的关注与支持。我们深知教育的责任重大,我们承诺将以最大的努力,最专业的态度,为每一位考生提供公平、公正的招生环境。我们期待您的加入,共同为陕西的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968756878
地址:西安市启源二路1号
邮政编码:710021
学院官网:
学院招生:zhaosheng.sxjgxy.edu陕西警官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简章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区域布局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一所孕育着深厚警学底蕴的高等学府,2022年为广大求学者开设了九大门类齐全的专业。其中,公安专业作为学院的特色,涵盖了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理、警务指挥与战术等多个方向。除此之外,还有法律事务、法律文秘等丰富的非公安专业供学子选择。
学院的公安专业主要面向陕西省内招生,而非公安专业则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放。具体的招生省份以招生主管部门的公告为准,为广大有志青年提供了广阔的学习平台。
学院的招生计划经过教育部批准,结合社会发展需求、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制定详细的分省、分类型、分专业招生计划。经过陕西省公安厅、教育厅的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后,学院会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
第五章 招生条件解读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的公安专业招生条件严格按照公安部、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对于想要投身公安事业的有志青年,除了基本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外,还需通过政治考察。
非公安专业的招生条件则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对于广大对法律、文秘等领域感兴趣的同学,只要符合基本条件,均可报名。
第六章 录取规则详探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的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公安专业的录取安排在高职(专科)提前批次进行,未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后续批次的录取机会。学院对考生的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请注意,学院的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学院认可各生源省的高考加分政策。对于公安专业考生,需通过政治考察、体检、体能测评和面试;非公安专业考生则需身体健康状况合格。
在录取规则上,对于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院按省级招生办投档顺序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省份,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专业志愿录取上,学院执行“分数优先”的规则,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调剂,否则作退档处理。
在比较考生分数时,若投档分数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及综合成绩。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则比较选考科目成绩。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以其严谨的教学态度、优秀的师资力量和广阔的就业前景,吸引了无数有志青年前来求学。这里,是梦想起航的地方,也是成就未来的摇篮。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引言
随着高考综合改革的深入,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在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优秀人才的过程中,不断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招生制度。本章程旨在明确学院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广大考生提供清晰的报考指南。
第二章 招生对象与要求
我院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需满足相关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对于公安专业,考生需认真核对男、女生专业代号,慎重填报,避免填报错误导致无法录取。
第三章 提档与录取
学院根据在各省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录取时,可根据生源及分专业报考情况对分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第四章 新生入学复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有关规定,对公安专业学生开展复查工作。非公安专业学生也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报到与注册
被录取的新生需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如不能按时报到,需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将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六章 收费及奖助学办法
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按照陕西省发改委的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则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公安专业学生在毕业时,如达到毕业条件且符合人民警察基本资格条件,可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警统一考试。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由学院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
本章程若与以往制度规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不一致时,以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为准。本章程由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9-68756878。
希望广大考生充分理解并遵循本章程,合理填报志愿,期待你们的加入。陕西警官职业学院致力于为公安事业培养优秀人才,为国家的繁荣稳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