鞠婧肖像权案公开开庭审理
鞠婧肖像权纠纷案回溯与
在纷繁复杂的娱乐圈中,公众人物的权益保护一直是备受关注的话题。鞠婧作为当红明星,其肖像权纠纷案更是引起了广大网友的热烈讨论。接下来,让我们一同回顾这起案件的历程,并深入其中的争议核心。
案件背景与一审判决
鞠婧曾对上海沁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在公众号“花椰菜大王”和微博账号发布的文章中使用其肖像提起侵权诉讼。一审法院认为,涉案文章并未以营利为目的,且作为公众人物的鞠婧对公众评价有一定容忍义务,因此驳回了她的全部诉讼请求。
二审审理与结果
不服一审判决的鞠婧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过二审,上海一中院维持了原判。此案件中,法院认定涉案文章并未丑化鞠婧的肖像,且在法律适用上,此案依据的是《民法总则》而非新出台的《民法典》。
而在另一相关案件中,上海一中院裁定撤销了一审判决,准许鞠婧撤诉,案件受理费由她承担。
进展
2025年的进展中,上海一中院再次公开审理了鞠婧的肖像权纠纷上诉案。此案的主要争议焦点包括法律适用的差异(《民法总则》与《民法典》)、肖像权侵权认定标准等。法院并未当庭宣判,结果将择日公布。
除了上述案件,鞠婧还另诉深圳某医疗器械公司等多家企业未经许可在微商平台使用其肖像,索赔20万元。该案于2023年4月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案件争议核心
这起肖像权纠纷案的核心争议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首先是法律适用的问题,案件审理需明确适用《民法总则》还是《民法典》中的肖像权相关规定;其次是公众人物的容忍义务,法院强调公众人物需对基于其公开照片的合理评价予以容忍,但若是涉及丑化、贬损则另当别论;最后是营利性的认定,是否以营利为目的使用肖像成为侵权判定的关键因素。
鞠婧的肖像权纠纷案涉及多起诉讼,其核心争议不仅仅关乎个人的权益保护,更是对公众人物权益边界、肖像使用目的认定等相关法律标准的。而审理的2025年案件结果,将可能进一步明晰相关法律标准,为类似案件提供重要的法律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