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最惨购房人称自己损失超千万

生活常识 2025-04-27 09:48生活常识www.baidianfengw.cn

购房违约纠纷:从合同签订到再审程序

事件背景与合同签订

在繁华的上海市黄浦区,一场关于房产交易的纠纷引人注目。2020年5月,伍亭颖计划购入一套价值1550万元、面积为180.09平方米的商业用房。经过一系列的协商,双方成功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及其补充条款。协议规定首付为745万元(其中包含定金100万元),剩余的房款将通过银行贷款完成支付,同时明确尾款需在2020年8月30日前付清。

违约原因与补充协议介绍

购房之路并非一帆风顺。伍亭颖首次未能按时补足首付。为此,双方在2020年7月2日签订了补充条款。这一条款明确规定,如果购房者在7月31日前仍未付清款项,将视为违约,需支付日息万分之2.73的利息,并且需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即310万元)。卖方还有权要求赔偿装修损失高达180万元。虽然购房者在7月13日完成了首付的支付,但由于银行贷款审批的延误,尾款的支付并未能在约定日期完成。

法院判决结果揭示

卖方于2020年9月选择了解除合同并提起诉讼。经过一审和二审的审理,法院最终判决伍亭颖败诉。购房者不仅需要退还房屋,还需支付包括违约金、装修损失和诉讼费等在内的赔偿共计497.32万元。其中,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20%(即310万元),装修损失赔偿为180万元。

当事人主张与再审申请进展

伍亭颖认为自己在交易中遭受的损失超过了1000万元,这其中不仅包括法院判决的赔偿,还有新装修的费用以及因房价上涨导致的再购房成本的增加等。目前,其代理律师已经启动了再审程序,正在积极收集证据。

争议焦点与法律争议

这个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银行贷款的延误是否可以被视为“不可抗力”。伍亭颖主张其因银行审批延误而多次逾期支付款项,但法院认定其多次逾期构成违约行为,需承担严格责任。关于20%的违约金比例是否过高以及卖方实际损失的量化等问题也引起了广泛的讨论。

案件后续进展观察

截至2025年3月,这个案件仍在再审程序中,尚无最终结论。这起房产交易纠纷引发的种种问题牵动着大众的心,人们对于法律如何平衡买卖双方权益、如何判定违约行为等问题保持着高度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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