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长生宣告破产
一、破产宣告的背景与依据
法院在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深入审查后,发现该公司面临资不抵债、无法按时清偿到期债务的困境,且经过评估,认为该公司没有重整或和解的可能。于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及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正式宣布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入破产状态。
二、破产进程的时间线与关键进展
1. 破产申请阶段(2019年6月):由于长春长生生物的财务状况持续恶化,四家债权人(包括广东省疾控中心、交通银行吉林省分行等)深感忧虑,以该公司缺乏清偿能力为由,正式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2. 破产宣告的钟声(2019年11月7日):吉林***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严格审查,最终裁定长春长生生物正式破产。这一消息首先由长生生物(母公司)发布公告,随后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在次日发布了子公司破产清算的公告,明确了法律程序的完成。
3. 母公司的影响:长春长生的母公司长生生物因众所周知的“疫苗造假案”,成为A股市场首例因重大违法被强制退市的企业。在2019年11月底,这一企业完成了摘牌。
三、法律责任与处罚的落幕
长春长生生物曾因疫苗造假事件被处以巨额罚款91亿元人民币。随着法院的破产裁定,这家公司的债务清偿问题成为了公众关注的焦点,特别是引发了众多投资者的索赔行动。法院的破产裁定标志着该公司在民事责任方面的司法程序已告一段落。
四、破产清算的审核与确认
法院在确认长春长生生物的破产清算裁定时,主要参考了《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专项审计报告》。根据这份报告,法院确认了长春长生的财务状况符合破产的条件,从而做出了破产的裁定。这一决策不仅是对公司财务状况的确认,也是对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的明确界定。
在整个破产过程中,法院始终秉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确保每一位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这一事件也对市场起到了警示作用,提醒所有企业必须以诚信为本,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否则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