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下基本药物采购仍有难题待解
国务院于12月9日发布了《建立和规范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标志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招标正式进入建章立制的新阶段。新一轮的基本药物采购工作正在全国范围内如火如荼地进行。
这一新政策的出台,引发了患者、基层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各方的期待与关注。其中,最引人瞩目的变化是“集中采购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实际购销价格”。对于广大患者来说,他们最关心的是,新政实施后,药品价格是否能够进一步降低?
如何准确掌握药品的市场实际购销价格,对于有关部门来说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尽管国家已经出台了相关指导意见,要求有关部门对基本药物近三年的市场价格进行全面调查,包括社会零售药店的零售价以及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前的实际进货价格。诸如医疗机构的实际进货价格这样的信息,调查统计的难度相当大。
在基层医疗机构,记者发现了一些实际问题。在浙江、江苏、山东、河南等省的乡镇卫生院,院长们抱怨最多的问题是“省里招了药,药房却没有”。由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分散、药品用量小、配送利润薄,它们在药品供应链中处于弱势地位。特别是一些地处偏僻、规模较小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供应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一位卫生院的院长甚至向记者展示了他们的库存清单,表示:“国家和省里定的目录,供货企业只能送来50%的药品。”他担忧地表示,无论招标药价如何降低,如果药品供应无法保证,老百姓无药可用,那么药价降低多少都是徒劳无功。
新政策的实施,无疑将在未来对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供应和价格带来深远的影响。患者期待的药品价格降低,需要、企业和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确保药品的供应和价格的合理。新政策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如何确保药品及时配送到基层,如何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供应稳定,将是未来工作中需要重点关注和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