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将明确
本报讯 (记者张昊报道)最近,卫生部发布了一份备受关注的《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征求意见稿)》,标志着我国食品污染物限量标准迈出了重要的一步。这份征求意见稿对食品中各种污染物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以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和健康。
此次征求意见稿特别新增了婴幼儿食品类别,对婴幼儿食品中各类污染物的含量限值进行了进一步明确。据了解,婴儿配方食品中的铅含量限值被设定为每公斤食品中含有不超过0.15毫克的铅(以粉状产品计算)。对于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汞和锡的限量指标也被明确规定,以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适宜性。新标准还首次增加了食品中锡、3-氯-1,2-丙二醇及硝酸盐的限量规定,并重新定义了食品原料的可食用部分。这意味着食品原料中的限量将根据可食用部分进行折算,以更准确地反映食品的实际污染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新标准取消了硒、铝、氟、稀土的限量规定,这是基于对我国食品中污染物的监测结果以及居民膳食污染物的暴露量和主要食物的贡献率进行的综合评估。据卫生部有关人士介绍,此次标准修改的第一原则即是健康保护。在制定限量标准的过程中,专家们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对贡献率超过5%~10%的食品或食品类别以及热点关注的食品进行了重点关注。他们按照食品的大类、亚类、品种和加工方式为主线,提出了我国需要制定限量指标的污染物项目和食品类别,以及适合我国国情的食品污染物国家安全标准建议值。此次修改涉及食品卫生标准86项、污染物指标17项。这些措施旨在保障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权益,让广大消费者吃得更放心、更安心。通过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和规范生产流程等措施,我们将为消费者创造一个更加安全、健康的饮食环境。这不仅是对消费者负责的表现,更是国家食品安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相信这一标准的实施将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食品安全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