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航空机票 东方航空机票退票规定
国内客票退票规则详解
尊敬的旅客朋友们,以下是关于国内客票的退票规则详解,请您在购票与退票过程中予以关注。此规则适用于自即日起所售且旅行日期在2024年12月31日前的客票。无论您购买的是经济舱还是公务舱的F/U/J/C/D等舱位,都可以按照以下规则进行退票。
对于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警察以及婴儿客票,我们为您免收退票手续费,充分展现人文关怀。
关于退票费用的计算,它取决于您的退票时间与所购舱位等级。例如,如果您在起飞前7天前退票,经济舱折扣票费率约为10%;而在起飞前4小时内退票,经济舱费率则可能高达50%。部分特殊票价,如团队票,则需要您联系出票渠道确认具体规则。
我们还有一些特殊情况的退票政策。例如,若您在购票后的24小时内发现原渠道降价,您可以免费退票并重新购买。若因疾病原因需要退票,只要您提供医院证明,您和同行的最多5人都可以享受免费退改政策。对于非自愿的退票情况,如航班变动或机型调整等,我们也将为您提供免费退改服务。
国际客票退票规则方面,若运价明确标注“不得退票”,我们只能为您退还未使用航段的税费(不含燃油附加费)。对于已部分使用的客票,我们需要重新计算已使用航段的费用,可能会产生负退票金额。您的应退金额等于已支付票价及燃油费减去已使用部分费用与手续费的总和,再加上已支付税费与已使用税费的差额。若计算结果小于或等于0,我们仍然会退还您未使用的税费部分。
最后提醒您注意,未使用的客票自出票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已部分使用的客票则自首次旅行日起一年内有效。您可以通过我们的官网或APP使用退票费计算器,方便快捷地计算退票费用。如果您需要具体舱位的退费率或遇到特殊案例,建议您通过东航官方渠道查询相关政策,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愿您购票、退票无忧,旅途平安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