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回应1200万被转走反担责八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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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西清徐农商行一起巨额存款被银行职员私自转走的事件,涉及金额高达1200万元,丁女士及其家属对一审判决结果表示无法接受,他们的主要争议点及回应如下:
一、案件核心事实概述
在2017年至2019年期间,银行职员王某以完成存款任务、领取礼品等名义,利用丁女士的身份证和存单,通过伪造单据等手段,将丁女士的1200万元存款转走。这些资金被用于填补王某之前放贷产生的“死账”。目前,王某已被判处无期徒刑。丁女士首先起诉了其中的500万元,但一审判决结果令她和家人难以接受。
二、当事人主要异议
责任划分不公:丁女士及其家属认为,银行在这起事件中存在重大管理漏洞,如未核实代办人身份、未对异常交易进行预警等,因此银行应该承担全部责任。他们质疑判决中“储户需预判风险”的逻辑,强调王某是利用职务之便进行作案,普通储户难以防范。
证据争议:法院在判决中认定丁女士存在重大过错,其中一个理由是“未在存单注明限领礼品”,但丁女士称此操作并无惯例。银行未提供监控录像等关键证据,也引发了丁女士的质疑。
三、法律观点分歧
法院立场:法院认为储户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妥善保管身份证及存单。在这起事件中,丁女士未妥善保管相关凭证,因此需承担主要过错责任。
律师分析:一些律师认为,银行在大额无密码存款的审查上存在明显漏洞,监管不力,因此银行应承担更高的责任比例。
四、后续行动
丁女士已就500万元的部分上诉至太原中院,剩余的700余万元将另行起诉。她的儿子表示将继续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寻求公正的处理结果。这起事件也引发了社会对银行监管漏洞的思考和关注。希望法律能够给予丁女士及家人一个公正的判决结果,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要加强个人信息的保护,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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