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美术录取原则,浙江工商大学美术
第一章 总则
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有序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政策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述
学校全称为浙江工商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代码为10353,致力于本科及研究生教育。学校拥有两个校区,分别位于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的下沙校区和杭州市教工路的教工路校区。新生录取后,本科新生将在下沙校区就学。和学位证书均由浙江工商大学颁发。
浙江工商大学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也是浙江省人民、商务部和教育部共建的大学。学校前身可追溯到1911年创建的杭州中等商业学堂,是近代中国最早培养商业人才的摇篮之一。历经百余年的积淀,学校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法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是一所商科特色鲜明、全国一流的财经类大学。学校多次荣获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等荣誉。在全国财经类大学排名中名列前茅。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具体的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学校实行“学校负责、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机制。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学校会确定调档比例。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的1:1设定;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在录取过程中,学校遵循以下原则:男女比例不限;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录取过程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政策和规定。对于专业志愿的录取,学校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如果投档成绩相同,会参考其他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择优录取。所有专业志愿均未录取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其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对于浙江省和上海市的考生,按照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选考科目需满足所填报专业的要求。江苏省的考生录取必备条件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录取。
对于美术类专业考生,专业和文化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照综合分排序进行录取。如果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单独的投档计算方式,则按照其规定执行。学校的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二十条 激励措施为考生报考我校
对于有意向报考我校的考生,我们推出多重激励措施。优秀学子有机会进入章乃器学院创新实验班学习。只要你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第一批(第一段)录取中脱颖而出,凭借优异的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入学后即可申请加入这个实验班。
我们部分专业实施大类招生,为你提供更大的专业选择空间。涵盖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国际商务等14个招生专业类等你来选。还有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等热门专业。
为了鼓励新生追求卓越,我们推出“飞跃计划”。选拔出的80名优秀新生将有机会参加美国、英国等世界知名高校的国际交流项目,并有机会获得高达20000元/生的出国留学奖学金。具体详情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第一批、第一段以第一志愿(首轮平行志愿,不含征求志愿)录取的普通类考生,我们还设立了新生奖学金,最高奖金达60000元/生。对于艺术特长生和体育特长生,我们也设有专门的奖学金,符合条件者入学后即可获得20000元/生的奖励。具体政策按照学校相关实施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 高水平运动员选拔
我们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员选拔录取工作的相关文件规定,为具有体育特长的学生提供公平的选拔机会。
第二十二条 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
对于想要通过“专升本”进入我校学习的学生,我们将按照《浙江省2019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学校的规定执行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条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我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遵循《浙江工商大学2019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进行。
第二十四条 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我校与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开展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工作。招生专业包括物流管理(智能物流)、电子商务(生产资料电子商务)等。具体招生工作按照两校联合培养的“四年制高职”招生简章执行。新生将在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东区学正街66号)就学。
第四章关于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复查
被录取的新生需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新生,应事先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将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复查,不符合要求者将按学校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 收费标准
我们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并按学校学分制收费办法实施。
第二十七条 奖励与资助政策
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奖学金等。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我们实行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在内的资助政策。
第五章 咨询联系和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第二十八条 录取结果公布
新生的录取结果将通过浙江工商大学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和考生公布。【浙江工商大学本科招生网】您的未来从这里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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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招生咨询热线已开通,电话为0571-8698 9998。无论您有关于专业选择的问题,还是对未来校园生活的疑惑,我们都愿意倾听并为您解答。我们还开设了招生咨询微信(zjgsdxzsb)和QQ(800057228),为您提供更为便捷的沟通渠道。
关于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我们学校的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确保整个过程的公正和透明。如果您在录取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疑虑,可以通过举报投诉电话0571-88840567或举报投诉zjgsujw@126进行反馈。我们始终致力于提供优质的招生服务,确保每一位考生的权益得到保障。
本章程由浙江工商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我们承诺,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我们也遵守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政策规定,确保我们的招生工作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
我们还设立了流产网,为广大考生和家长提供各类信息和帮助。我们深知教育的重要性,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为每一位学子铺设一条通向成功的道路。
浙江工商大学期待与您携手共进,共创美好未来。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将始终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