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比非受控价格法
可比非受控价格法(Comparable Uncontrolled Price Method, CUP)是一种在关联交易中确定公平成交价格的转让定价调整方法,其基于市场独立交易原则。以下是该方法的详细:
一、定义与核心原则
该方法以非关联方之间进行的相同或类似业务活动的价格作为关联交易的定价基准,强调独立第三方在可比条件下的交易价格。其核心原则要求关联交易定价应达到与市场独立交易实质一致的效果,即按照非关联方的交易模式进行定价。
二、适用场景
1. 常规业务类型:CUP法适用于有形资产购销(如原材料、产成品)以及劳务提供等关联交易。特别是在农产品行业等存在公开市场报价的领域,该方法的应用较为广泛。
2. 调整关联交易定价:当税务机关发现关联交易价格显著偏离市场独立交易价格时,可通过该方法重新核定收入或成本。例如,当外销价格低于内销价格时,可以按内销不含税价格换算调整外销价格;当关联方抬高采购价格时,可以调减材料成本或设备折旧额。
三、可比性分析的关键因素
实施CUP法需要确保关联交易与参照交易具有高度可比性。关键因素包括交易特性(如商品/服务的品名、规格、功能、质量等),合同条款(如交货条件、支付方式、售后服务等),交易环节(如生产、批发、零售或出口等环节差异),以及经济环境(如税收政策、市场竞争、消费者偏好等)。若上述因素存在显著差异,则该方法可能不适用。
四、调整公式与方法
对于收入调整,当关联销售价格低于非受控价格时,可以通过以下公式计算收入调增额:(非受控价格-受控价格)× 受控销售数量。还可以比较毛利率、利润率等指标,并结合内销价格对外销价格进行换算调整。
五、优缺点分析
CUP法的优点在于其理论覆盖范围广,符合市场定价逻辑,是税务机关首选的调整方法之一。其局限性也显而易见。对可比性要求极高,实际应用中常因交易特性或环境差异难以找到完全可比案例。企业容易以“不可比因素”为由提出异议。
六、法律依据
中国《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及相互协商程序管理办法》(2017年第6号公告)明确将CUP法作为税务机关调整关联交易定价的基准方法。加拿大等国家亦将其纳入传统交易法范畴,用于跨境转让定价管理。
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在理论上是理想的转让定价调整工具。在实际应用中,需要严格满足可比性条件,并紧密结合行业特点及具体交易细节进行综合分析。只有在确保高度可比性的前提下,CUP法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