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试点 5省8市建设低碳城市
日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宣布,我国已选定五大省份以及八大城市,将开展低碳产业、低碳城市建设及低碳生活的试点工作。这是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推进绿色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一步。
广东省、辽宁省、湖北省、陕西省和云南省将率先引领低碳风潮,它们将在这一前沿领域展开全方位的与实践。天津、重庆、深圳、厦门、杭州、南昌、贵阳和保定这八大城市也将积极投身其中,共同推动低碳城市建设的步伐。这些地区将承担一系列重要任务,包括编制低碳发展规划,制定配套政策,建立低碳产业体系等。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这些试点省区和城市将在“十二五”规划中全面纳入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考虑。他们需要开展深入调查研究,明确试点思路,积极低碳绿色发展模式。他们还需要将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节能增效和增加碳汇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实现降低碳排放强度的目标。
这些试点地区将被要求发挥应对气候变化与节能环保、新能源发展、生态建设等方面的协同效应。他们需要积极有利于节能减排和低碳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实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制,并研究运用市场机制推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的落实。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还鼓励试点地区结合当地产业特色和发展战略,加快低碳技术的创新和应用。他们应推进低碳技术的研发、示范和产业化,积极运用低碳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发展低碳建筑和低碳交通,培育壮大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他们还需要密切跟踪低碳领域的技术进展,积极推动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或与国外的联合研发。
这一重大举措无疑将对我国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应对气候变化产生深远影响。我们期待这些试点地区和城市能够在低碳发展的道路上走得更远,为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