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博纳状告刘德华抄袭
关于成都环球博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起诉刘德华及其电影《扫毒2》涉嫌抄袭一案,以下为综合公开信息的详细整理:
一、案件核心争议
成都环球博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简称“环球博纳”)指控刘德华监制并主演的电影《扫毒2》(于2019年上映)在剧情、场景、角色等多个方面与其2006年拍摄的电影《完美情人》存在大量相似之处。环球博纳提交了长达40分钟的对比视频,详细列举了16条共196处相似点作为证据。原告董事长阿生还声称,刘德华曾不止一次涉嫌抄袭其作品,2007年他曾寄送剧本《和刘德华一起唱歌》给刘德华公司但未获回应。
被告刘德华方及《扫毒2》出品方则回应称,两部电影类型差异明显,不存在抄袭的基础。刘德华方面未亲自出庭,而是委托律师进行代理。
二、案件进展
该案由北京的知名知识产权法院审理,审判长是曾主审“琼瑶诉于正案”的冯刚法官。2023年6月,案件完成了第二次庭审,原告当庭拒绝了调解,法院表示将择期宣判。环球博纳要求包括刘德华在内的多家出品公司、编剧等十名被告共同赔偿9999.9999万元人民币。
三、行业与舆论反响
此案作为影视行业版权保护的典型案例,引起了广泛的关注。若抄袭成立,将对行业创作规范产生深远影响。部分网友质疑原告动机,认为其借诉讼炒作;但也有声音呼吁尊重原创,等待司法裁决。
四、动态(截至2025年5月30日)
据公开信息显示,二审结束后尚未公布判决结果。对于这一备受关注的案件,公众需继续关注法院后续公告以获取最终结论。
此案件不仅关乎到两部电影和当事人的利益,更牵动着整个影视行业对于版权保护的神圣信仰。让我们静待司法公正,同时也希望此案件能为影视行业的版权保护树立一个明确的标杆。对于具体的细节和后续进展,建议参考具体庭审记录或法院公开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