冻饿及经常性侮辱均属家暴
根据我国的现行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冻饿和经常性侮辱行为已经被明确纳入家庭暴力的范畴。这不仅是对家庭暴力定义的拓宽,更是对个体尊严和权利的坚守。接下来,我们将详细解读相关的法律依据、司法解释、司法认定标准、举证要点以及救济措施,并辅以典型的司法案例以供参考。
一、法律依据与司法解释
1.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家庭暴力包括身体上的侵害行为,例如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更包括精神上的侵害行为,如经常性谩骂、恐吓等。这一条款为家庭暴力设定了明确的法律边界,为受害者提供了法律保护。
2.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家庭暴力的形式,包括冻饿、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行为。这一突破传统认知的列举,为受害者提供了更为全面的法律保障。
二、司法认定标准
1. 持续性侵害要件:偶发的经济纠纷或言语冲突并不等同于家庭暴力,但如若存在系统性的控制行为,如长期的冻饿、持续的侮辱,或者导致健康损害,如营养不良、精神疾病,那么这些行为就符合家庭暴力的构成要件。
2. 主观意图与后果:施暴者的主观意图是家庭暴力认定的重要因素。通过剥夺生活资源迫使受害者服从,或通过侮辱贬损摧毁其人格尊严的行为,都是施暴者控制或压迫的主观意图的体现。
三、举证与救济措施
1. 证据形式:受害者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固定证据,包括医疗记录、录音/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在申请救济时都将起到关键作用。
2. 救济途径:受害者可以通过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来保护自己。这一途径无需以提起离婚诉讼为前提,法院将在72小时内作出裁定。受害者可主张离婚损害赔偿,若侮辱行为情节严重,可能构成侮辱罪。
四、典型司法案例参考
在【(2017)鲁1328民初2526号】案例中,法院将经济控制与精神压迫纳入家暴范畴,突显了持续性侵害对身心健康的影响。最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例也显示,通过控制家庭财务导致的冻饿,或长期侮辱贬损的行为,都可能触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签发。这些实际案例为受害者提供了法律参考和援助的范例。
我国在法律上已经对冻饿及经常性侮辱行为进行了明确的法律规制。受害者可以通过固定证据、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每一个个体都有权利享受尊严和自由,当这些权利受到侵害时,法律将为其提供坚实的后盾。